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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升降機申報報廢的標準
更新時間:2019-01-13 13: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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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升降機是一種采用齒輪嚙合方式或鋼絲繩提升方式,使吊籠作垂直或傾斜運動
殘疾人升降機是一種采用齒輪嚙合方式或鋼絲繩提升方式,使吊籠作垂直或傾斜運動,用以分層輸送人員和物料的高效率的垂直運輸施工機械,由于結構輕巧運行平穩性能穩定裝拆簡便搬運靈活起升高度大運載能力強等特點,被廣泛用于建筑施工與維修。 殘疾人升降平臺的發展正在處于一個高峰狀態,由于大多數廠家或者個人為了提高場地的利用率,更多的選擇了多層建筑,由此也需要一種裝置來方便上下提升下降貨物。由于普通的電梯造價高,承載力較低,不適合裝載幾十噸或者幾百噸的貨物,所以開發出了高承載力的施工電梯輔助生產和貨物運輸。施工電梯即安全又具有超大的負載能力,而且維修方便,使得這一特殊產業有了更快的發展。 原則上來說 殘疾人升降機的使用年限是8年;但是對于標準節8年內也有報廢要求,標準節立柱壁厚磨損到設計壁厚的1/4(好像是這個值)要報廢或者降級使用;八年后成都升降機施工升降機也可以使用,但是需要對結構件進行探傷,探傷合格可以繼續使用;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要求每年檢測,五年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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